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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

电、气焊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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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焊工

    (1) 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 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按要求正确系好安全带。

    (3) 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5)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6) 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7) 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 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汽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9)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0)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11) 雨、雪、风力六级(含)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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