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作用(荷载)
一 、作用(荷载)的分类
1.引起建筑结构失去平衡或破坏的外部作用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直接施加在结构上的各种力,亦称为荷载。包括永久作用(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加应力等),可变作用(如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起重机荷载、雪荷载和覆冰荷载、风荷载等),偶然作用(如爆炸力、撞击力、火灾、地震等)。另一类是间接作用,指在结构上引起外加变形和约束变形的其他作用,例如温度作用、混凝土收缩、徐变等。
2.结构上的作用根据随时间变化的特性分为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和偶然作用,其代表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
(2)可变作用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
(3)偶然作用应按结构设计使用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3.结构上的作用应根据下列不同分类及特性,选择恰当的作用模型和加载方式:
(1)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2)固定作用和非固定作用。
(3)静态作用和动态作用。
4.确定可变作用代表值时应采用统一的设计基准期。当结构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不是50年时,应按照可靠指标一致的原则,对《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规定的可变作用量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