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项目

带您了解更多讯息

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变更通知单
    马上咨询

    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设计变更经任意一方提出,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任何单位未经设计变更,不得更改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明确,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不同工程使用同一变更,必须注明工程名称编号及复印件或抄件加盖公章,并由各方技术负责人签字。

    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本站使用百度智能门户搭建 管理登录
    京ICP备2023031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