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验槽
设计计算中考虑桩筏基础、低桩承台等桩间土共同作用时,应在开挖清理至设计标高后对桩间土进行检验。
对人工挖孔桩,应在桩孔清理完毕后,对桩端持力层进行检验。对大孔径挖孔桩,应逐孔检验孔底的岩土情况。
五、验槽方法
验槽方法通常主要采用观察法,而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要先辅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一)观察法
(1)观察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被人为破坏。
(2)基槽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存在,如地下渗水、坑边堆载或近距离扰动等(对难于鉴别的土质,应采用洛阳铲等手段挖至一定深度仔细鉴别)。
(3)基槽内有无旧的房基、洞穴、古井、掩埋的管道和人防设施等。如存在上述问题,应沿其走向进行追踪,查明其在基槽内的范围、延伸方向、长度、深度及宽度。
(4)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或其他手段作为验槽辅助。
(二)轻型动力触探
轻型动力触探进行基槽检验时,应检查下列内容:
(1)地基持力层的强度和均匀性;
(2)浅埋软弱下卧层或浅埋突出硬层;
(3)浅埋的会影响地基承载力或地基稳定性的古井、墓穴和空洞等。
轻型动力触探宜采用机械自动化实施,检验深度及间距应满足表1A415025要求。检验完毕后,触探孔应灌砂填实。
轻型动力触探检验深度及间距(m) 表1A415025
排列方式 | 基坑(槽)宽度 | 检验深度 | 检验间距 |
中心一排 | <0.8 | 1.2 | 一般1.0~1.5m,出现明显异常时,需加密至足够掌握异常边界 |
两排错开 | 0.8~2.0 | 1.5 |
梅花型 | >2.0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