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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检查标准

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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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检查标准

    表A  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检查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分数

    1

    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

    未对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扣2分

    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施工措施费,扣2分;未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扣2分

    存有前项行为且现场防护不到位,扣5分

    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施工要求的设备设施和劳保防护用品,扣5分;盲目压缩合同工期,扣5分

    10



    2

    施工单位

    未制定企业预防高处坠落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扣2分;未督促项目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扣2分

    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扣5分;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扣5分

    未建立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扣2分;未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扣2分;发现2台及以上设备设施安全性能不满足要求,扣2分;发现使用2件及以上不合格劳保用品,扣2分

    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安全防护设施,扣5分;未建立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制度,扣2分

    未组织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教育培训,未落实班前晨会制度,扣5分

    未按照企业每月、项目每周、安全员每日、班组每班应至少开展一次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每发现1例,扣2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组织整改,扣2分

    未编制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扣5分



    3

    监理单位

    未将预防高处坠落工作纳入监理规划、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扣5分

    未按规定审核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方案、技术措施,扣2分;未监督检查方案、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扣2分

    未核查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扣2分;未检查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班会晨会等活动中预防高处坠落内容,扣2分

    未核查安全防护用品购置、检验、配备、发放和使用情况,扣2分

    未参加或组织高处作业防护设施验收,扣5分;对发现的隐患未签发通知书要求整改或暂停施工,扣5分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暂停施工,未按要求上报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的,扣10分



    4

    行为管理

    技术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中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技术措施,扣5分;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施工方案,扣5分

    作业前未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扣2分;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每处扣5分

    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每处扣4分;未设置验收合格牌或信息不全,每处扣2分

    安装、维护和拆除防护设施作业人员无可靠安全带系挂点,每处扣5分;

    未经审批拆除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每处扣5分;属于临时拆除的,拆除后未设置警示标志和专人监护,或采取相应的替代措施,每处扣2分;作业完后未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扣5分;

    临边、洞口等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每处扣2分;夜间未设置红灯警示,每处扣2分

    20



    5

    人员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例扣5分;

    未建立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档案,扣2分;未定期组织体检,扣2分;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恐高症等高处作业禁忌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每例扣5分;

    存在身体不适、疲劳过度、精神异常等不良情况上岗,每例扣5分;

    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穿戴紧口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每例扣5分



    6

    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例扣10分;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合格上岗作业,每例扣5分;晨会无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内容,扣2分;未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或安全体验教育,扣2分;

    未建立实名制安全教育档案,扣5分;未实行一人一档,扣2分



    7

    防护用品

    管理

    总承包单位未对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实行统一管理,扣4分;

    未按规定对安全防护用品进场验收或未见证送检,扣4分;施工作业人员佩戴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每人扣2分;私自改装、更换、拆除安全防护用品原有部件,每例扣5分



    8

    个体防护

    安全帽

    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每例扣2分;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识等不齐全,每例扣5分

    20



    9

    安全带

    临边高处作业人员未配备坠落悬挂式安全带,或未正确系挂使用,或安全带质量不合格,每例扣2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带母索,每例扣2分



    10

    防滑鞋

    搭设、拆除脚手架、攀爬塔机等登高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戴防滑鞋和紧口工作服、防护手套,每例扣2分



     
     


    11

    防护设施

    防护栏杆

    上杆离地高度低于1.2m、下杆未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或者横杆缺失、立杆间距大于2m,每处扣2分;未设挡脚板或为非硬质材料,高度小于180mm,每处扣2分;设置得不牢固可靠,每处扣2分;

    使用非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防护栏板,每处扣5分

    30



    12

    防护盖板

    未按规定设置盖板,每处扣5分;非工具化盖板,每处1分;盖板承受力不足,每例扣2分



    13

    安全平网

    网具材质、规格及相关性能不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规定,扣4分;绑扎不牢固、网间不严密,每例扣1分;未检查、验收,扣5分;破损未更换,网具上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扣4分;安装、拆除作业时,无防坠措施,扣5分;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使用,扣5分



    14

    密目式

    安全网

    网具材质、规格及相关性能不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规定,扣4分;绑扎不规范,相邻网间未紧密结合或重叠,扣4分



    15

    安全防护网

    防护挑网支撑杆间距大于3m、支撑杆水平夹角小于45°,每例扣2分;楼层设支撑杆,未预埋钢筋环或未在结构内外侧各设一道横杆,每例扣5分;外低里高,网与网之间拼接不严密,每例扣5分



    16

    安全防护棚

    防护棚高度、长度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每例扣2分;棚顶未按规定双层搭设、构造不符合要求,防护棚上堆放物料,每例扣2分



    17

    安全通道

    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通道,高处作业人员攀爬脚手架、钢筋龙骨、边坡支护等,扣5分;

    钢斜梯、钢直梯、人行塔梯等上下通道未安装牢固,扣2分;

    人行塔梯顶部、平台未满铺防滑板或未设防护栏杆(板),高度超过5m未与建筑结构间设连墙件,每例扣2分;

    金属固定直梯顶端踏步与攀登顶面存在高差,或未设扶手,或攀登高度超过3m未加设护笼、超过8m未设置梯间平台,每例扣2分;

    冰、霜、雨、雪等天气的高处作业,安全通道未采取防滑措施,扣2分




    18

    专业防护

    临边防护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临边作业,未安装防护栏杆(板),每处扣4分;

    防护栏杆未按规定采用密目式安全网、钢板网或工具式栏板等措施进行封闭,每处扣2分

    30



    19

    洞口防护

    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未采取封堵措施,大于或等于500mm时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板),每例扣2分;无外脚手架等防护的落地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窗洞及框架结构在浇筑完混凝土未砌筑墙体时的洞口,未设置防护栏杆(板),每例扣2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或直径为25mm-500mm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每例扣2分;500mm-1500mm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板)防护,每例扣3分;大于或等于1500mm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板)、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每例扣5分

    电梯井门:未设置防护门,每例扣5分;防护门非定型化、工具化,扣2分;防护门高度小于1.5m、底端距地面高度大于50mm或未设置挡脚板,每例扣3分;

    电梯井道:未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每例扣5分;未增设硬质防护,每扣2分;施工层上部,井道口处无隔离防护设施,每例扣5分



    20

    攀登作业

    防护

    登高作业未设置或采用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攀登作业设施和用具未固定牢靠,扣5分;

    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无专人监护或未设置围栏,每例扣2分;

    两人同时在同一梯子上作业、脚手架操作层上架设梯子作业、使用单梯时踏步缺失或垫高使用,每例扣3分



    21

    悬空作业

    防护

    悬空作业未设置牢固的立足点,未配置登高和防坠落装置、设施,扣2分;

    在未固定或无防护设施的构件、管道上作业或通行,每例扣2分;

    吊车梁等构件水平通道,临空一侧防护栏杆缺失,每例扣5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带母索或母索无法收紧,每例扣5分



    22

    交叉作业

    防护

    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内无可靠防护措施,扣5分

    起重机臂架回转范围内的通道搭设安全防护棚,扣2分;

    对不搭设脚手架和设置安全防护棚时的交叉作业,设置安全防护网,建筑外立面施工时,在二层及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防护网,且未同时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防护网,扣2分




    23

    设备设施防护

    塔式起重机

    安装拆卸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方案和说明书拆装作业,扣15分;

    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未穿防滑鞋、紧口工作服和防护手套,扣5分;

    起重臂一侧未设安全带母索,扣2分;

    塔机未按规定设置爬梯、护圈和休息平台,扣5分;垂直攀爬塔机未使用防坠器或安全带母索,扣2分;

    设备与建筑物之间搭设的司机通道,未按方案搭设或未经验收合格后使用,扣5分;

    使用起重机吊运人员上下,扣15分

    30



    24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安装拆卸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方案和说明书作业,扣10分;非持证人员驾驶操作,扣4分;

    未安装完毕或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扣15分;

    交付前,安装人员离开现场未切断主电源、加锁吊笼门、开关箱,扣5分;

    下班后吊笼未停靠地面,未切断主电源、加锁防护门和开关箱,扣10分;

    吊笼与停层平台间隙过大,扣5分;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等进行封闭,扣5分;平台口楼层防护门高度低于1.80m,扣4分;未设置防外开装置,扣4分;

    安全限位装置失效,每处扣10分;

    楼层门未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的措施,扣1分;上下运行行程内障碍物未及时清除,扣2分;

    物料提升机乘人,扣15分;施工升降机载员超过9人(含司机),扣10分;人货混运时超过2人(含司机),扣5分



    25

    高处作业

    吊篮

    安装拆卸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方案和说明书作业、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扣10分;

    安全锁未经检验标定或超出有效期,扣10分

    使用自行制作的吊篮,扣10分;吊篮内超过2人,扣4分;

    作业人员共用安全带母索和安全锁扣,扣10分;

    未将安全带正确系挂在安全带母索上、母索与建筑物未可靠固定、与吊篮连接,扣10分;

    安全带母索、安全锁扣的配件损坏、缺失,安全锁扣规格和方向标识识别不清,扣4分;

    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扣10分;

    在吊篮内用梯子或其他装置取得较高的工作高度,扣10分;

    在吊篮作业下方,未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扣5分;室外风速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大雾、雷雨或冰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作业,扣10分;

    下班后,未将吊篮放至地面或专用平台,未切断主电源、加锁电器柜,扣10分;作业人员从建筑物顶部、窗口(洞口)等部位进出吊篮,每例扣10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扣10分



    26

    操作平台

    操作平台未编制专项方案、未按方案安装、未经验收合格使用,每例扣10分;

    架体结构未采用钢管、型钢等材料组装,平台未平整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固定不牢靠,材质和承载力不符合要求,扣3分;操作平台的临边未设置防护栏杆(板),扣2分;

    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未设置上下人扶梯,扣2分;

    操作平台明显位置未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作业人数,扣4分;操作平台上的物料未及时转运,超重、超高堆放,扣2分;

    操作平台,无专人进行维护,定期检查每月少于1次,扣2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大于10m²、高度大于5m、高宽比大于2:1、施工荷载大于1.5kN/ m²,每项每例扣5分;轮子与平台架体连接不牢固、立柱底端离地面大于80mm,每例扣2分;行走轮和导向轮缺少制动器或刹车闸等制动措施,每扣2分;架体弯曲变形,每例扣2分;移动时,操作平台上站人,每例扣5分;两个移动式操作平台之间搭板作业,每例扣5分

    落地式操作平台:高度大于15m、高宽比大于3:1、施工荷载大于2.0kN/m²,每项每例扣5分;未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或加设防倾措施,扣5分;与脚手架连接,扣5分;平台基础未按要求搭设,扣5分;刚性连墙件、水平剪刀撑、外立面剪刀撑或斜撑搭设不规范、连墙件间隔大于4m,每项每例扣5分;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提前拆除,扣10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或未可靠连接,每项每例扣5分;操作平台结构存在缺陷,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悬挑长度大于5m、均布荷载大于5.5kN/m²、集中荷载大于15kN,每项每例扣5分;

    斜拉式悬挑操作平台,连接吊环与斜拉钢丝绳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扣10分;

    支承式悬挑操作平台,钢平台下方设置少于两道斜撑,扣10分;

    斜撑未牢固支承在建筑物主体结构上,扣10分;

    悬臂梁式操作平台,所用型钢规格承载力不足或存在缺陷,扣10分;安装时,钢丝绳未采用专用钢丝绳夹连接,数量与钢丝绳直径不匹配,且少于4个,每项每例扣5分;

    平台外侧低于内侧、外侧未安装防护栏杆(板)全封闭,每项每例扣5分;

    作业人员在吊运、安装时上下平台,扣15分



     
     


    27


    脚手架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方案组织施工,每例扣15分;

    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扣5分;脚手板未铺稳、铺实、铺平,未固定牢靠,扣5分;出现探头板,扣10分;未在外立杆侧设置两道防护栏杆、下部未设置挡脚板,扣10分;下部未设置安全平网兜底,未按要求每隔10m用安全平网封闭,扣10分;

    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钢板网进行全封闭,扣10分;

    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距离大于l50mm,且未采取封闭防护措施,扣5分;

    未搭设作业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3分;

    搭设和拆除过程中,未同步设置安全带母索,扣5分;安全网未随层设置或提前拆除,扣10分;

    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未穿防滑鞋、紧口工作服和防护手套作业,未将安全带系挂在母索上,每例扣5分




    28

    作业防护

    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未安装防护栏杆(板),扣2分;

    未按要求设置上下基坑专用攀登设施,扣5分;

    降水井、开挖孔洞等部位未按规定设置防护盖板或防护栏杆(板)、未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灯,每例扣3分;

    栈桥、作业平台未设置临边防护栏杆(板),每例扣5分;

    支撑梁上方作为通道未设置安全带母索,扣5分

    30



    29

    模板工程

    上下模板支撑架未设置专用攀登通道,扣5分;

    模板安装和拆卸时,作业人员无可靠的立足点,扣5分;

    模板预留孔洞未及时覆盖,每例扣2分;

    翻模、爬模、滑模等工具式模板未设置操作平台,上下操作平台间未设置专用攀登通道,扣5分;

    扣件、盘扣等钢管模板支架,搭设人员未取得架子工特种作业证书,每例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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