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应按 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屋面防水 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表1A415052 的规定。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表1A415052
防水等级 建筑类别 设防要求
I级 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 两道防水设防
Ⅱ 级 一般建筑 一道防水设防
二、防水材料选择的基本原则
(1)外露使用的防水层,应选用耐紫外线、耐老化、耐候性好的防水材料; (2)上人屋面,应选用耐霉变、拉伸强度高的防水材料;
(3)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屋面,应选用耐腐蚀、耐霉变、耐穿刺、耐长期水浸等性能 的防水材料;
(4)薄壳、装配式结构、钢结构及大跨度建筑屋面,应选用耐候性好、适应变形能力 强的防水材料;
(5)倒置式屋面应选用适应变形能力强、接缝密封保证率高的防水材料; (6)坡屋面应选用与基层粘结力强、感温性小的防水材料;
(7)屋面接缝密封防水,应选用与基材粘结力强和耐候性好、适应位移能力强的密封 材料;
(8)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和涂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 量》JC 1066—2008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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