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绿色施工)
表AQ-D1-3
序号 | 检查项目 | 标准分值 | 扣分标准 |
1 | 绿色施工措施 | 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 6 | 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扣6分 围挡设置不严密、高度不合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100m以内的道路有泥土和建筑垃圾,扣3分 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未进行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扣1.8分 |
2 |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 6 |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扣6分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破损,坑洼泥泞,扣3分 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不平整,未夯实,面层材料未铺设混凝土或细石,扣3分 现场排水不畅通,施工现场较多积水,扣1.8分 |
3 | 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 6 | 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未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的,酌情扣2~6分 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未进行及时固化或覆盖的,扣3分 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未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其他绿化、固化措施的,扣3分 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未进行密闭存放或覆盖,酌情扣1~3分 |
4 | 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 6 | 在施工程外脚手架未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扣6分; 密目网封闭不严、连接不牢的,扣3分 密目安全网未进行定期清理,表面不干净、不整齐的,扣3分 |
5 | 施工现场按要求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 | 6 | 施工现场未洒水降尘且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未按规定存放或遮盖,扣6分 四级以上风的天气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扣3分 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未进行边施工边适当洒水,扣1.8分 施工现场未及时进行清扫洒水,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的,扣3分 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未配备降尘防尘装置的,扣1.8分 |
6 | 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 | 5 | 使用非达标车辆的,扣5分 未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的,扣2.5分 运输企业和车辆手续不齐全的,扣1.5分 |
续表AQ-D1-3
序号 | 检查项目 | 标准分值 | 扣分标准 |
7 | 绿色施工措施 | 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 5 |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未采用管道或容器运输,凌空抛撒的扣5分 施工垃圾清运时未提前适量洒水,未及时清运消纳的扣1.5分 |
8 | 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5 |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的,扣5分 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不完善,扣2.5分 视频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扣1.5分 |
9 | 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 5 | 施工现场未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扣5分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未分类存放,扣2.5分 未及时清运的,扣2.5分 |
10 | 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 5 | 施工现场未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扣5分 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扣2.5分 |
11 | 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 5 |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扣5分 土方施工阶段未按规定安装高效洗轮机,洗轮机不充分使用的,扣5分 车辆出入口未设置沉淀池,洗车水未循环利用的,扣2.5分 运输车辆出场时车身未清理干净,带泥出场的,扣5分 |
12 | 有限制施工基础降水和非传统水源再利用措施 | 5 | 未经专家评审通过,擅自采用管井、点井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的,扣5分 地下水、非传统水源未合理利用或跑冒滴漏浪费严重的,扣2.5分 |
13 | 强噪声施工机具采取封闭措施,夜间施工不违规,噪声排放不超标,有监测记录 | 5 | 无夜间施工审批手续进行夜间施工的,扣5分 无任何噪声控制措施,扣2.5分 强噪声施工机具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扣2.5分 强噪声设备紧邻噪声敏感区/居民区设置的,扣1.5分 未提供噪声监测记录,扣1.5分 |
14 | 现场设备、设施及器具有节能和降耗措施 | 4 |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械设备、设施的,扣4分 使用非节能器具、开关,扣2分 |
15 | 现场料具码放整齐,有减少资源消耗和材料节约再利用措施 | 4 | 无节能和材料节约再利用措施,扣4分 未建立废、旧材料重复利用措施,扣2分 未根据施工进度控制材料库存或实行限额领料,扣1.2分 现场无材料码放布置图,或料具未按总平面布置码放,材料和构配件码放不整齐,标识、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材料堆放场地不平整、无排水措施的,扣2分 |
续表AQ-D1-3
序号 | 检查项目 | 标准分值 | 扣分标准 |
16 | 绿色施工措施 | 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有效 | 4 | 施工现场食堂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的,扣4分 油烟净化装置未保持有效开启的或故障未及时修复的,扣2分 |
17 | 对施工区域内的遗址文物、古树名木、土地植被有保护方案和措施 | 4 | 对施工区域内的遗址文物、古树名木、土地植被造成破坏的,扣4分 对施工区域内的遗址文物、古树名木、土地植被没有制定保护方案和措施的,扣2分 |
18 |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 4 | 办公区、生活区未与施工区分开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4分 生活区设置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扣2分 |
19 | 资料 | 工程项目建立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措施 | 5 | 工程未建立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措施,扣5分 项目经理非第一责任人,扣1.5分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进行责任划分的,扣2.5分 |
20 | 绿色施工培训教育、检查整改及各项记录 | 5 | 无任何绿色施工培训教育、检查整改及各项记录的,扣5分 未组织绿色施工教育,未提供相关教育记录,扣2.5分 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进行绿色施工自查,未提供相关检查记录,扣2.5分 |
评分说明:
1违反《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强制性条文的,直接判定不合格。
2本评分表总得分率低于85%判定为绿色施工不达标。
3表中第1~11项为扬尘治理的专项检查内容,其中1-5项每项得分率不得低于50%,
6~11参与评分的子项得分不能为零,总得分率不得低于85%,否则本月评价直接
判定为扬尘治理不达标,绿色施工也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