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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学习:结构设计与构造

结构的功能要求

一级建造师学习:结构设计与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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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设计与构造

    结构可靠性要求

     结构工程的安全性

    一、结构的功能要求

    结构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够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期间预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2)应保障结构和结构构件的预定使用要求。

    (3)应保障足够的耐久性要求。

    具体说,结构应具有以下几项功能:

    (1)安全性

    结构体系应具有合理的传力路径,能够将结构可能承受的各种作用从作用点传递到抗力构件。当可能遭遇爆炸、撞击、罕遇地震等偶然事件和人为失误时,结构应保持整体稳固性,不应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当发生火灾时,结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承载力和整体稳固性。

    (2)适用性

    在正常使用时,结构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如吊车梁变形过大会使吊车无法正常运 行,水池出现裂缝便不能蓄水等,都影响正常使用,需要对变形、裂缝等进行必要的控制。

    (3)耐久性

    在正常维护的条件下,结构应能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满足各项功能要求,也即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例如,不致因混凝土的老化、腐蚀或钢筋的锈蚀等影响结构的使用寿命。

    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概括称为结构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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