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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电器装置的选择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电器装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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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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