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为保证管道施工质量,管道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本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把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和安全交底、资格考核、开工文件、施工机械与计量器具检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作为管道施工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应齐全,并已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批准,并已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3)施工人员已按有关规定考核合格。
4)已办理工程开工文件。
5)用于管道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应安全可靠;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已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压力管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管道安装工程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书面告知,并应接受监督检验单位的监督检验。
(3)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标准的规定。
1、分级
(1)工业金属压力管道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的有关规定划分为GC1、GC2和GC3。
对于压力管道,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按照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将其划分为GC1、GC2、GC3三个等级,本规范直接引用了该规程的管道分级要求。
(2)除压力管道以外的其他管道,应按C类流体管道和D类流体管道分类。
对于压力管道以外的其他管道,本规范依据《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和ASMEB31.3,将其分为C类流体管道和D类流体管道两类,与设计规范达到统一。
由于压力管道未包括《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中毒性危害程度为轻度危害的介质,所以本规范的C类和D类流体管道中包括了轻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3)当输送毒性危害程度或火灾危险性不同的混合介质时,应按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并应由设计文件确定管道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