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基坑开挖
(1)岩石基坑可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支护形式等情况,选择合理的开挖顺序和开挖方式。
(2)岩石基坑应采取分层分段的开挖方法,遇不良地质、不稳定或欠稳定的基坑,应采取分层分段间隔开挖的方法,并限时完成支护。
(3)岩石的开挖宜采用爆破法,强风化的硬质岩石和中风化的软质岩石,在现场试验满足的条件下,也可采用机械开挖方式。
(4)爆破开挖宜先在基坑中间开槽爆破,再向基坑周边进行台阶式爆破开挖。接近支护结构或坡脚附近的爆破开挖,应采取减小对基坑边坡岩体和支护结构影响的措施。爆破后的岩石坡面或基底,应采用机械修整。
(5)周边环境保护要求较高的基坑,基坑爆破开挖应采取静力爆破等控制振动、冲击波、飞石的爆破方式。
(6)爆破施工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