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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线航道整治工程宝应段勘察设计项目JBXBY-KCSJ标段招标公告

金宝线航道整治工程宝应段勘察设计项目JBXBY-KCSJ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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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宝线航道整治工程宝应段勘察设计项目JBXBY-KC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宝线航道整治工程宝应段已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苏政发〔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宝航线起自洪泽湖10号标,流经江苏省的淮安市洪泽区、盱眙县、金湖县和扬州市宝应县,之后汇入京杭运河,全长约84.5km。作为国家水运主通道苏北运河及淮河出海航道的分流航道,金宝航线在《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中规划等级为Ⅲ级,是江苏省“两纵五横”干线航道网中的“一纵”的京杭运河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按Ⅲ级航道标准进行整治。航道整治里程约4.58km;改建南运西船闸1座,建设规模为230×23×5.0(m),新建节制闸1座,节制闸建设规模为5孔×8m,改建闸桥1座,即南运西船闸交通桥。整治工程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船闸工程(含节制闸、闸桥)、土方开挖和疏浚以及航道标志标牌、信息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JBXBY-KC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金宝线航道整治工程宝应段的航道工程、船闸工程、节制闸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工程、临时工程及航道标志标牌、信息化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专题研究、整体设计服务等工作。

    2.3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1)设计工作:金宝线航道整治工程宝应段的初步设计。

    (2)勘察(测量)工作:完成初步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所必需的勘测、测量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项审查。

    (3)专题研究:包括社会稳定性评估、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地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查询、不可避让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工程规划同意书、防洪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价等,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或行政许可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4)征地拆迁内容单独成册,开展征地拆迁现场调查,入户调查房屋拆迁,确保细致准确,通过航拍、实地走访等方式建立影像资料库,明确永久和临时征地性质、面积,确定房屋等拆迁数量,深入调查迁改(建)杆线、管线、缆线及改移道路、沟渠等工作量;相关外业调查资料齐全、准确,有关书面协议或文函完备;经发包人、地方政府、拆迁户最终确认后形成征地拆迁专题报告(含征地拆迁费用测算)。中间成果审查时按发包人要求一并提交。报告内容至少应涵盖房屋(民房、厂房、办公用房等)及附属物、杆线(强、弱电)、水系、路网、管网(包括地上地下)、缆线、改移道路、沟渠、水下拆除物及征地拆迁费用测算等,并附有建筑物等相关图片。杆线(含强电、弱电)迁改、管线(含地下管线)及缆线等迁改,应提供产权部门同意迁改的初步意向书。

    (5)整体设计服务:初步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文件报批等服务。

    2.4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具备报批条件(其中用地红线图应根据本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要求及时提交);

    (2)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各专题研究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底取得批复(或行政许可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水运行业甲级或水运行业(至少包括通航建筑工程、航道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不含大中修)。

    3.3 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较低的进行评定)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不含大中修)的项目负责人。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不含大中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运行业(至少包括通航建筑工程、航道工程专业)专业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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