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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综合保障基地)一期项目人防工程第三方检测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综合保障基地)一期项目人防工程第三方检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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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综合保障基地)一期项目人防工程第三方检测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招标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采工作。

    本项目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航内蒙古公司自筹100.00%,资金来源为:自筹17。现采购人就本项目(综合保障基地)一期项目人防工程第三方检测实施公开寻源,诚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综合保障基地)一期项目人防工程第三方检测

    项目概况:综合保障基地属于陆侧地块,位于新机场东工作区,占地面积45817㎡,规划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975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2866㎡,地下建筑面积34660㎡(地下两层);地上包括综合办公楼(19640㎡)、1#倒班用房(15606㎡)、2#倒班用房(15489㎡),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能训练中心、餐厅及出勤办公(12026㎡)、门房105㎡,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项目控制价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空港片区呼和浩特市新机场选址规划红线范围内。

    采购内容:

    本项目人防面积12832.9 ㎡,依照国家及地区规范、标准要求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检测(包含施工过程中检测、竣工验收检测)。出具施工过程中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检测报告,要求满足国家及地区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二、工期/服务周期要求

    865日历天。

    三、验收标准或成果

    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或人民防空办公室)取得备案,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5.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人防工程检测相关业绩;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具有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8.具有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10.未被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自拟)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或人民防空办公室)取得备案等。

    3、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人防工程检测相关业绩。

    4、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结果附截图。

    六、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时间:2024年2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26日16点30分(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材料将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制作完成后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全称。并在邮件中详细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对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发放采购文件(不响应要求,不予回复)。

    4、如果投标单位成立日期不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年份的,提供有关资料。

    如果获得更多项目详情,可加V :jsezjw

    全国招投标项目信息查询:https://www.guotai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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