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项目

带您了解更多讯息

幕墙工程技术的有关规定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幕墙工程技术的有关规定
    马上咨询

     幕墙工程技术的有关规定

    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1)玻璃幕墙应按围护结构设计。玻璃幕墙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 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采用螺栓连接的幕墙构件,应有可靠的防松、防滑措施;采 用挂接或插接的幕墙构件,应有可靠的防脱、防滑措施。

    (2)框支承玻璃幕墙的立柱宜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3)玻璃幕墙立柱与主体混凝土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 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 接措施,并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4)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隐框、半隐框及点 支承玻璃幕墙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明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宜 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可采用硅酮密封胶。

    (5)隐框或横向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的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 托条应能承受该分格玻璃的重力荷载作用,且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 2mm、高度不应超出玻璃外表面。托条上应设置衬垫。

    全国招投标信息查询:https://www.guotaicn.com/

    本站使用百度智能门户搭建 管理登录
    京ICP备2023031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