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工程:检查木材的防火、防腐、防虫措施和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构造措施。
1、方木、原木及轻型木结构的木材腐朽、木节、虫眼、漏刨、裂缝等缺陷应符合木材的材质标准。
2、胶合木结构的腐朽、木节、裂缝、翘曲、压损等缺陷应符合层板材质标准。
1)A级:表面空隙均已封填或用木料修补,用砂纸打磨达到粒度为60的要求。
2)B级:表面用机具刨光并加油漆。允许有偶尔的漏刨、细小的缺陷、空隙及生产中的缺损;最外的层板不允许有松软节和空隙。
3)C级:允许有缺陷和空隙,构件胶合后无须表面加工。
3、木结构的防护应涂、喷、刷均匀,透入深度一致,表面色泽均匀,不应漏涂、起皮和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