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通风(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建筑通风道(烟道)应全数做通(抽)风和漏风、串风试验,并做检查记录.
垃圾道应全数检查畅通情况,并做检查记录。
14、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包括通用施工记录和专用施工记录,适用于各专业。按规范规定须进行隐检的项目,报请监理(建设)方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图示必须有监理(建设)、施工签字,并有结论性意见.个别重要分项验收应有设计或勘察单位参加,并签字.施工单位应填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见附表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