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葫芦岛市城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4-01-18 至 2024-01-24 | 撰写单位: | 辽宁天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王敏 |
(葫芦岛市城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城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0-0207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5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 采购需求:查看 葫芦岛市餐厨垃圾收运项目,在辖区内,餐厨垃圾收运覆盖单位合计301家,其中:老区62家,企事业机关单位4家,学校8家,医院2家、饭店宾馆48家。新区239家,企事业机关单位98家、学校10家、医院4家、饭店宾馆127家。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公告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公告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公告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相关约束: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商业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3)具备相应运营能力,能履行合同义务,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2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