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土墙
(1)水泥土墙采用格栅布置时,水泥土的置换率对于淤泥不宜小于0.8,淤泥质土不 宜小于0.7,一般黏性土及砂土不宜小于0.6;格栅长宽比不宜大于2。
(2)水泥土桩与桩之间的搭接宽度应根据挡土及截水要求确定, 一般情况下,桩的有 效搭接宽度不宜小于150mm; 兼作截水帷幕时,单(双)排桩按深度要求如下:不大于 10m 时,单(双)搭接不应小于150(100)mm;10~15m 时,单(双)搭接不应小于 200(150)mm; 大于15m 时,单(双)搭接不应小于250(200)mm。
(3)当变形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基坑内侧土体加固或水泥土墙插筋加混凝土面板 及加大嵌固深度等措施。
四 、土钉墙
(1)土钉墙设计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钉墙墙面坡度不宜大于1:0.2。
2)土钉必须和面层有效连接,根据实际情况应设置承压板或加强钢筋等构造措施, 承压板或加强钢筋应与土钉螺栓连接或钢筋焊接连接。
3)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1.2倍,间距宜为1~2m, 与水平面夹角宜为 5°~20°:
4)土钉钢筋宜采用HRB400 、HRB500级钢筋,钢筋直径宜为16~32mm, 钻孔直径 宜为70~120mm
5)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20MPa。
6)喷射混凝土面层应配置钢筋网和通长的加强钢筋,钢筋直径宜为6~10mm, 间距 宜为150~250mm; 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面层厚度不宜小于80mm。
7)坡面上下段钢筋网搭接长度应大于300mm。
(2)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土钉墙墙顶应采用砂浆或 混凝土护面,坡顶和坡脚应设排水措施,坡面上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泄水孔。
五 、地下水控制
(1)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分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形式单独或组合使用,可按 表1A432024-2选用。
地下水控制方法适用条件 表1A432024-
方法名称 土类 渗透系数(m/d) 降水深度(m) 水文地质特
降水 真空井点
粉土、黏性土、砂土 0.005~20.0 单级<6
多级<20
上层滞水或水量不大的潜水
喷射井点 0.005~20.0 <20
管井 粉土、砂土、碎石土 0.1~200.0 不限 含水丰富的潜水、承压水
(2)当因降水而危及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时,宜采用截水方法。截水后,基坑中的水 量或水压较大时,应同时采用基坑内降水。
(3)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层底作用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可采取 水平封底隔渗或钻孔减压措施保证坑底土层稳定。
(4)当基坑侧壁出现分层渗水时,可按不同高程设置导水管、导水沟等构成明排系 统;当基坑侧壁渗水量较大或不能分层明排时,宜采用导水降水方法。基坑明排尚应重视 环境排水,当地表水对基坑侧壁产生冲刷时,宜在基坑外采取截水、封堵、导流等措施。
(5)降水井宜在基坑外缘采用封闭式布置,井间距应大于15倍井管直径,在地下水 补给方向应适当加密;当基坑面积较大、开挖较深时,也可在基坑内设置降水井。
(6)降水井的深度应根据设计降水深度、含水层的埋藏分布和降水井的出水能力确 定。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范围内不宜小于基坑底面以下0.5m。
(7)当地下含水层渗透性较强,厚度较大时,可采用悬挂式竖向截水与坑内井点降水 相结合或采用悬挂式竖向截水与水平封底相结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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