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王庄煤矿除尘器采购询比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除尘器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除尘器采购。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除尘器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除尘器 | DMC-200 | 处理风量:11000m3/h-30000m3/h,入口浓度≤1300g/Nm3, 过滤面积:180m2,电机YBX4225S-4 37KW 380/660V,含控制柜及所需的风管 长3.5米*宽2.1米*高4.2米 | 套 | 1 | 含电机、控制柜及所需风管 |
*注:表中标注的电机型号为在用型号,供货的电动机能效符合《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且不低于二级能效(IE4),其余参数能与现场完全匹配。详见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同规格及以上货物的销售业绩(以合同及对应发票并加盖公章为准)。
(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月12日12点00分起至2024年1月15日12点00分。
4.2 获取方法:通过易交在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平台在线下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1 递交方法:供应商应使用“易交在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易交在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注:建议供应商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检查自身网络、电脑、系统、CA数字证书等运行情况,确保其运行正常,由以上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无法解密等情况,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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