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能源合同管理项目(项目编号:ZE203224S20185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省镇江新区培山路86号,处于北纬 32.16°、东经119.71°,建设在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利用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内配电系统接入,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主要由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内部消纳,上网电量采用计量表与国网独立结算。(具体接入方式以接入批复意见为准)。本工程光伏组件选用575Wp单晶硅单面组件,计划装机容量约为3.2MWp(以国家并网为准),本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为 0.4kV。计划工期暂定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作期限暂定为25年。
二、项目范围
本工程由中标人组织设计、施工并承担所有投资费用。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设计审查、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包括电能质量检测等国网要求的相关工作)、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以及运营期内的所有服务。
招标限价:终端电价折扣不超过国家规定电价的95%。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
由中标人投资。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经营异常及黑名单记录;
③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施工资质具有以下其中之一:
①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工程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并提供证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
(3)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4、投标人拟派的工程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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