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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卷一般规定

组卷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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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卷

    1一般规定

    1、建设项目按单位(子单位)工程组卷。

    2、施工技术资料应按专业划分组卷。每卷资料内容宜按工程管理、工程检试验、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排列.

    3、总包负责监督、指导分包及专业承包施工队伍按专业规定要求组卷并验收.

    4、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按下列顺序对各卷进行编排.

    (鲁JJ—鲁ZJ—鲁GG—鲁MQ—鲁SN—鲁DQ—鲁TK-鲁DT-鲁ZN-鲁JC)

    5、卷内资料按总目录、分目录所示顺序构成.一般由封面、目录、资料部分、核查表和封底组成。

    2    除建筑与结构(含装饰)以外各分部工程包含专业性较强、施工工艺复杂、技术先进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如(建筑地基基础专项施工、钢结构、幕墙)等亦允许单独组卷.

    3  组卷应美观、整齐,不宜超过50mm厚。同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

    封面及目录

    1、封面   卷首封面应包含由编制单位填写的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等;由接收单位填写的保管期限、密级、总册数、本卷册编号等.

    卷内封面应包含卷册号、资料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编制单位应加盖公章;编制及审核人员应签字或签章。2、目录    各卷册均应附有目录。目录应包含资料题名、卷次、序号范围、 起止页次 、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备注等。

    2.所有资料均按左侧装订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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