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1、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具体,达到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措施。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必要时附图示,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4、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5 、“四新"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6 、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