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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遴选2024年3个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通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遴选2024年3个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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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拟通过遴选方式选择玉屏县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玉屏县大龙街道办事处南宁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玉屏县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遴选内容

    (一)项目管理机构(招标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二)项目名称:玉屏县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玉屏县大龙街道办事处南宁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玉屏县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工作内容:玉屏县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玉屏县大龙街道办事处南宁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玉屏县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成果;

    (五)服务费用:以上3个项目因单个资金量较小且实施内容大致相同,故采取打捆方式遴选设计单位,设计单位采用报价函方式报价。服务费用不高于《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概(估)算编制规定》《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2022版)的通知》计列的取费标准。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纪等不良经营行为;

    (二)具备水利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纪录。报名单位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有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资料及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设计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质和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要求装订成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审查备案。

    (二)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编制遴选报名的单位,请法人或拟派的投标人持身份证现场报名(将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身份证原件审查)。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参加遴选的相关单位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四、遴选方式

    报名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遴选,经局评标小组研究确定方案编制单位。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同时报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备案列入黑名单。

    五、有关事项

    (一)编制单位经评标确定之后,我局将立即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5日内与我局水旱灾害防御站取得联系,并签定相关合同。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并且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项目的方案编制工作,否则将取消其本次遴选确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并不得再参加我局相关业务工作。

    (三)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招标单位、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标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楼665(玉屏侗族自治县水旱灾害防御站)

    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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