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项目

带您了解更多讯息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
    马上咨询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

    一、基本规定

    1. 技术与管理

    (1)当工程设计变更时,建筑节能性能不得降低。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 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 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2. 材料与设备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 取样检验。当复验结果不合格时,工程施工中不得使用。

    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定型产品、预制构件,以及采用成套技术现场施工安装的工程, 相关单位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当无明确规定时,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不应超过2年。

    3. 施工与控制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 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和样板件,经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2)使用有机材料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制定火灾应 急预案。

    (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工 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4.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

    (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 见表1A432054。

    建筑节能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              表1A432054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建筑节能        围护结构节能工程        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 工程

            供暖空调节能工程        供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配电照明节能工程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监测控制节能工程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可再生能源节能工程        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伏节能 工程

    (2)当在同一个单位工程项目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容与其他各专 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的验收内容相同且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 不必进行重复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②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并符合要求。

    ④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对照图纸进行核查,并符合要求。

    ⑤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⑥太阳能系统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全国招投标信息https://www.guotaicn.com/

    本站使用百度智能门户搭建 管理登录
    京ICP备2023031844号